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文件 院教字〔2017〕9 号
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 2017 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工作的补充通知
各函授站(点):
为做好 2017 级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工作,现就考试过程中的
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试卷发送学院将装订并密封的试卷于 2018 年 1 月 3 日用顺丰快递统一发送至各函授站(点),答题纸于同日从印刷厂寄出。请各站(点)安排专人接收并妥善保存试卷,务必确保试卷安全。
特别提醒:石家庄各站(点)(包括辛集)派人于 2018 年 1月 10 日上午 9:00 到学校领取试卷和答题纸。
二、考前准备1.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做到文明应考,坚决杜绝替考现象的发生。学院对替考现象坚持“零容忍”。
2.各站(点)要做好考前准备。备好考场所需的小刀、胶水和草稿纸等。
3.各站(点)考前必须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,明确考试纪律,确保监考人员尽职尽责,坚决杜绝替考现象的发生。
4.各站(点)要安排专人引导学生有序入场参加考试,在明显的位置摆放考场安排示意图、引导牌等有效指引标志。
5.一定要做好一切保障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。为防止学生考试期间身体出现不适,必要时可安排医护人员到场。
三、考试过程。1.提醒监考人员在拆封试卷袋时,不要把“卷袋舌头”撕断,注意收好封条,以备考试结束后再次封存试卷时使用。
2.开考前 15 分钟,监考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,检查每场考卷的份数是否正确,如有短缺,立即补领。发卷时,注意不同层次、课程试卷的发放,不要发错。
3.监考人员在学生入场时要提醒学生必须在考场报告单背面签名(注意:每人每场都要签名),并检查试卷是否正确。
4.提醒学生在答题纸上填写好学号、姓名、手机号等相关信息。试卷答案写在答题纸上,写在试卷上的无效。
5.监考人员要逐个核对学生信息。查验学生本人和身份证(学生证)上的照片是否一致,身份证(学生证)上的信息与答题纸上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,确保学生本人参加考试。
6.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,但当学生对试题漏页、空白提出询间时,可当众回答;对印刷试题不清楚的部分,核对后可写在考场前的黑板上。
7.学生有任何不正当、不公正和不诚实的考试手段,均视为作弊行为。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时,监考人员应立即当场确认,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,对情节严重,态度恶劣者,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写明“作弊”字样,并在《考场报告单》上作弊记录栏中填写上学号和姓名。考试结束后,将《考场报告单》封存入试卷袋,作弊证据上报考务办公室。任何人员不得袒护作弊行为。
8.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维护好考场秩序,保证考试公正、顺利地完成。要模范遵守纪律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,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。
9.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要及时填写《考场报告单》,清点答题纸数量,及时装入试卷袋封存完整。
四、试卷整理1.收卷时,监考老师要注意核对考场报告单上的签名人数和答题纸数是否一致,考场报告单是否填写完整。
2.将清点好的有效答题纸连同考场报告单一并装入试卷袋进行密封。(试卷和空白答题纸不用装袋,由函授站(点)留存,各函授站(点)要妥善保管好未用完的空白答题纸。)
五、试卷交回各函授站(点)将考完清点好的试卷袋及时装箱密封,最晚于第二天通过顺丰快递发送至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。
通信地址:石家庄市学府路 47 号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四办公楼五楼
收 件 人:胡海波
联系电话:18131186383
六.成绩公布本次统考成绩将在学院网站以手机号为关键字向学生推送,不再打包发送给各函授站(点),请大家务必通知学生在答题纸上完整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等联系信息。
七、违纪处理1.在考试过程中,对违纪学生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2.对威胁监考、巡视人员的,将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教育、取消考试资格、开除学籍的处分,并函告学生工作单位。
3.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替考学生,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4.对组织替考的函授站(点),将给予下年度停止招生、停止合作办学的处理,并将该站(点)所属全部学生转由其他站(点)管理。
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17年12月28日
注意!!!根据经贸大学关于本次考试文件精神,关于替考现象处理相当严厉,如有替考,将会取消学籍,并将站点所有学生收归学校本部进行管理,学费将会全额缴纳。如两次无故不参加考试,按学籍管理规定,给予取消学籍的处理。望所有考生严格按照经贸大学的考试文件按时参加考试,如有替考、违纪,所有后果自负。考试时间:2018年1月13日考试地点: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,详见乘车路线。